文档介绍: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加快北部湾港发展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主要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强化港口优先的规划理念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更加注重港口发展,优先保障港口作业区、港口物流以及临港产业用地,为港口持续发展预留用地空间
1. 在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充分吸纳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钦州港总体规划、钦州市海洋功能区划、钦州口岸对外开放总体规
划、钦州大榄坪港口发展区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注重征求市海洋局、口岸办、港口管理局、钦州海事局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
市海洋局、口岸办、港口管理局、钦州海事局、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保障与港航产业相关的配套产业用地
2. 严格执行广西北部湾港总体规划、钦州港总体规划、钦州大榄坪港口发展区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市发改委(北部湾办)、港口管理局、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3.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港区后方陆域配套用地,邻近港区和规划港区的后方土地用途、功能要予以严格控制。抓紧开展钦州港三墩作业区二期扩区试验研究工作,力争年内完成三墩作业区二期扩区物模试验研究
市发改委(北部湾办)、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市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海洋局、港口管理局、钦州海事局。市港口(集团)公司
整顿和清理在港口规划用地范围内与港口业务不适应的建筑设施
4. 对港区开展建筑清查大活动,整顿和清理在港口规划用地范围内与港口业务不相适应的建筑设施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市港口管理局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主要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强化港口优先的规划理念
合理规划并充分预留港区内外口岸单位办公设施、查验场地等用地,避免占用码头、堆场作业用地;预留港区周边集装箱堆场用地
5. 加快钦州港口岸联检大楼、保税港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楼、边防检查指挥中心、海事综合业务用房、海关大楼等项目建设,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推进集装箱货运站(CFS)项目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市发改委(北部湾办)、口岸办、钦州保税港区口岸各查验部门、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二、促进一港三域协同发展
着力培育以钦州保税港区为依托的北部湾国际集装箱干线港,逐步提高北部湾港在全球集装箱运输网络中的作用
6. 加快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3#-8#泊位集装箱化等项目建设,年内完成防城港8条外贸集装箱直航航线全部转移至钦州港
市港口(集团)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市港口管理局、钦州保税港区管委
三、实施新一轮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
科学合理规划调整港区的功能分工、定位和范围,依法科学划定港口建设和港口物流用途专属区
7. 重新修编钦州港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规划调整作业区的功能分工,定位和范围
市港口管理局
市发改委(北部湾办)、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港口(集团)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集约利用、成片开发的原则,重点规划建设公共码头连片开发区
8. 积极引进新加坡船务等国内外知名港航物流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加快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大环作业区和三墩作业区连片开发建设
市发改委(北部湾办)、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市港口管理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港口(集团)公司
编制北部湾港港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含水、电、汽、油、通讯、管廊等)
9. 编制完成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整合规划)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市发改委(北部湾办)、港口管理局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主要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四、加快组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加快建立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10. 配合自治区完成组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实行自治区垂直管理的沿海港口行政管理模式
市港口管理局
市编办
五、推动港口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分开
逐步将港口公益性基础设施资产统一划入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并清理自治区与沿海三市政府及相关企业的权责关系
11. 组织开展钦州港港口公益性基础设施资产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工作,理清债务债权关系,将港口公益性基础设施资产移交给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市港口管理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市国资委、市港口(集团)公司
加强港口公益性项目以及引航等公共服务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12. 配合开展北部湾经济区沿海港口公益性项目以及引航、拖轮等公共服务的专项规划,加大对锚地、引航、公共航道、防波堤等公益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投入
市港口管理局
市财政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港口(集团)公司
落实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政府和沿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