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川府粮仓餐饮管理公司—樊华店
管理条例暂行细则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营运,保持优质的服务水准,使公司团队精诚团结,同事关系和睦,特制定本管理条例细则;此条例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严格按照管理基本原则实施望全体员工共同监督执行。
管理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务实
投诉电话: **********
三等奖 每次奖励5—10元
,每采纳1条者;
,得到客人口头或书面表扬达2次以上或受特别客人表扬者;
,相互协作,工作突出者;
,得到有效控制者;
,利益,在服务过程中受到委屈仍能保持正常服务水准者;
,节约能源,废旧回收及时,废物利用工作突出者;
7,能正确对待同事之间的纠纷,极力劝解,及时上报者;
8、及时发现公司事故隐患,并得到有效控制者;
9、拾金不昧,表现突出者;
10、凡在本公司上班的员工干满六个月以上,根据公司规定可进行调资,工作表现优秀,一年可享受调资晋级。
11、监督损坏本公司餐用具等设施不及时上报者,按实际损坏餐用具等设施的2倍奖励。
二等奖每次奖励20-50元
1、全勤奖为20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无(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者;
2、优秀员工奖为50元:每月底评选一次,前厅、后厨、勤杂人员各评一名;方法是:员工评议、综合考评。凡达到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评选:业务熟练, 团结互助能出全勤,一心为本公司利益着想,无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没有受到投诉或处罚等;
3、监督私自拨打公司电话者;
4、敢于检举违规或损坏本公司利益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善行活动显著,足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7、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上报及时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有突出贡献者;
9、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其它事务者。
一等奖每次奖50—1000元,以至晋级
1、干满半年以上连续被评为优秀员工,具有管理能力或管理能力突出者;
2、见义勇为或其它先进事迹受市以上电视采访为公司争得荣誉者至少奖以200元;
3、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4、维护员工安全,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处理得当,因而减少损失者;
7、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特殊贡献,足为公司全体员工表率者,给予等同比例的奖励或晋级;
8、有其它重大功劳者。
二处罚
一类过失每次处罚5元
(一)仪容仪表
1、不按时穿工作服上班,穿戴不整洁,女员工不着淡妆者;
2、不佩戴工号牌或不按要求佩戴工号牌者;
3、不能保持个人卫生要求者;
4、佩戴任何饰物、手表、发夹过于张扬者。
(二)环境卫生
1、门面、镜、地面及洗手池等工作区域卫生不能保持清洁者;
2、个人工作区域物品不按标准摆放者。
(三)工作行为规范
1、不能保持微笑服务,礼貌待客者;
2、不使用礼貌用语或态度冷淡,缺乏主动服务意识者;
3、在工作区域内遇上客人或主管,不能主动避让、问好者;
4、因工作疏忽,影响轻微者;
5、随意谈论客人或嘲笑客人者;
6、随地吐痰、乱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