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打卡管理制度
(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管理公司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更为有效准确的计算员工考勤,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领导)除外,其他所有员工全部适用于本办法。
三、打卡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之前,晚上17:30以后。
四、打卡规定
1、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打卡的办法对考勤进行管理,每日打卡两次,即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特殊工种除外)。
2、上午9:05分钟之后未刷指纹视为迟到,下午17:30分之前刷指纹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2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21-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31分钟-1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处理办法根据公司《日常考勤制度》执行。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当天打卡时间半小时之内及时通知综合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当天内向行政人事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员工不主动向综合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
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全体员工需要到综合部门进行签到。签到跟打卡要求一样。
5、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原则上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如遇特殊情况的最晚于次日上午十点前由本人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需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未打卡情况说明”应在公勤发生一日内送交综合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持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批的“未打卡情况说明”或“出差申请单”向综合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后的“未打卡情况说明”办理更正。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