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论单位犯罪中之“单位”
姓名
学号
层次本科
专业法学
分校
指导教师
完稿时间
目录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前言………………………………………………………………………………… 2
一、单位犯罪概述……………………………………………………………2
(一)单位犯罪概念的分析…………………………………………………2
(二)单位犯罪的特征…………………………………………………………3
二、对单位犯罪中“单位”范围的界定…………………………………4
(一)私营企业是否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5
(二)机关能否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5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机关的处所或派出机构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6
三、完善单位犯罪之“单位”界定的几点建议………………………7
(一)确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7
(二)机关不具有单位犯罪主体资格………………………………… 7
(三)实施单位犯罪意图的活动须是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而进行……………………………………………………………………………… 7
参考文献…………………………………………………………………………9
论单位犯罪中之“单位”
学员姓名(学号)
【内容摘要】我国法学界对单位犯罪事实相关问题,意见不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这是对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重大完善,它必将对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单位犯罪中的“单位”的范围界定问题却是理论和实践中亟待研究和确定的问题。本文拟在通过对单位的一般理论(包括单位的定义、单位的特征),单位犯罪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单位犯罪中的“单位”的范围界定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如:私营企业是否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问题;机关能否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界定问题;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机关的处所或派出机构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问题。
【关键词】单位;特征;单位犯罪;范围
论单位犯罪中之“单位”
前言
我国自1987年《海关法》首次将组织体的不法行为犯罪化以来,组织体作为一种犯罪主体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便逐渐为立法所肯定并为人们所接受。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更是在总则、分则中作了更为全面的规定,在总则中专辟一节即总则第2章第四节第三十、三十一条两个条文原则规定了单位犯罪问题,第一次在刑法典中确立了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并存的格局;分则中规定的涉及单位犯罪的条文96个,罪名多达121个,占全部罪名的29%强。可以说,关于单位不法行为之犯罪化已完全为立法所肯定。不过,纵使立法已然肯定,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持异议者仍有人在,立法的肯定并未完全平息争论,而且关于组织体(单位)犯罪理论不完善以及本身的一些天生缺陷仍有诸多值得探讨之处。组织体犯罪理论是一个十分庞杂的体系,本文仅就单位犯罪中的单位界定问题作一探析,以期对单位犯罪理论之完善尽一份力。
单位犯罪概述
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单位犯罪中的“单位”问题的研究。因此,要研究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就必须正确界定单位犯罪的概念,并对其特征加以分析
单位犯罪概念的分析
首先,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只是从犯罪主体范围方面进行了描述,而从概念揭示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来看,还远没有揭示单位犯罪概念的深刻内涵,但同时它又为单位犯罪理论研究及其实践探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正因为如此,学理界关于单位犯罪的概念的学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注释王仲兴:《新刑法典的犯罪单位和单位犯罪》,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298页。
)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是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注释陈兴良:《刑法疏议》,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14页。
)与前一种观点相比,它区分了单位意志和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