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事局苏人办[2008]133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职位编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人事局,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公务员考录总结和2009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调研及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2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考录公务员计划、职位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编报范围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经重新审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编报原则1、编制内申报。在市编委、市编办下达的行政编制和政法等专项编制范围内,仍有空缺编制且工作急需的单位可申报考录计划。2、从紧掌握、逐步补充。各考录单位在编报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情况,要留有余地。各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系统)的编制数、实有人数以及拟考录计划数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3、安排相应计划,考录基层工作人员。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乡镇(街道)机关要拿出2/3左右的计划,考录参加实施“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经我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乡镇机关要拿出15%的计划考录符合条件的优秀村支书(主任)。4、职位条件设置从宽。2009年,我省公务员考录职位仍分为A、B、C三类。职位条件的设置,除法律、法规和章程有明确规定之外,一般不要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院校类别等限制条件。专业要求尽可能按大的学科门类设置或不设限制,具体名称仍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填写。招录职位需基层工作经历的,一般表述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三、相关要求1、各市、区、各考录单位接通知后,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时编报。编报计划、职位经市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2、招录计划申报表和职位简介表,于2008年10月25日前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附电子文本)。3、2009年度不进行招录的地方和单位,也请书面函告。附件:1、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2、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3、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4、2009年度考试录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5、职位表填写说明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事局二○○八年十月十七日主题词:公务员招录计划通知苏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2008年10月17日印发(共印:120份)附件1: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项目编制数现有人员数计划申报数备注合计省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注:1、此计划申报表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计划;2、编制数含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数、政法等专项编制数,以及公务员法实施后经省批准的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编制数,现有人员数指使用上述编制的人员数;3、各市将市级机关、辖区各县(市、区)计划申报情况另附详细列表上报。附件2: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招录单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