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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区特殊作业安全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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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区特殊作业安全规程.doc

上传人:xgs758698 2018/11/9 文件大小: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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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区特殊作业安全规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目的
为使我公司厂区特殊作业更加规范,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内各部门。
3 要点说明

:安全管理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
八种票证的作业程序
,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审批。
、跨部门作业,应由作业申请单位及区域的所在单位共同办理,监护人由双方人员组成。

严格按规程要求***,各作业票证需填写完整,完善各种手续,经终审人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可能性。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公司、车间等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AQ3028、AQ3025的规定。
公司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凡在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
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1%。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