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治阳光与我同行主题征文
法治阳光与我同行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社会道德内在约束力的外在表现,它与我们每个人都紧密相关,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今法治社会中,法律就是规矩,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需要我们每个公民去遵守。作为一名中学教师,我们更应让法在心间长驻,为学生们树立遵法、守法、爱法的榜样,从小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无论遇到了什么困难、什么险境,都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诸如此类的法律故事,这些故事萦绕耳畔,时时刻刻都提醒我们教育学生守法懂法,告诫我们要遵纪守法、杜绝犯罪。
就在今年的中考前两周,九年级两名女生,周末在家时,约好一块外出游玩,为了方便,偷偷摸摸地骑上了电动车。在横过309国道时,被疾驶而来的大货车撞倒,好心的车主并没有逃跑,而是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并与他们的家人取得了联系。警察及时赶到,处理了交通纠纷。
在这次事故后,其中一名女生坐着轮椅走进了中考考场,而另一名至今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忍受着车祸带来的疼痛,错过了中考。法律意识的欠缺,给她们留下了永远的遗憾。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不要等失去后再后悔莫及,那时候可能毁掉的是你一生的幸福!
《今日说法》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几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当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年轻人答道:“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年轻人低下了脑袋:“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
从以上事例看出,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如果人人都不遵纪守法,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希望每个人引以为戒,不要犯类似的错误,做合格公民。
今年以来,涉县第四中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全校扎实开展了“法律进学校”和“法治阳光与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