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系运营公司,乙方系XXXXXXXXXX,是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及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电子账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乙方通过提供约定商品及相关资源,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约定商品的宣传、销售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供应商管理要求。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按照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费用与支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签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签约保证金在协议期间不计利息,如乙方依协议规定需承担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等款项时,甲方可从签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保证金扣完为止,如乙方有任何行为造成其单方违约,签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以下称使用费)。
年度使用费标准为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乙方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的,使用费按6个月计收,即乙方应付使用费为元;乙方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按全年计收,即乙方应付使用费为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2月1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第三条佣金
%支付给甲方佣金,发生市场降价,扣率不变;
结算周期:每月日前,甲方提供上月乙方商品销售的对账报表,乙方加盖公章后确认并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实付金额。
(a现金 b支票 c___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d电汇 e其他;)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