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补建学籍说明
1、启用宏:
EXCEL2003中首次打开模板时,弹出宏被禁用的安全警告,单击“确定”。然后单击“工具”菜单→“宏”→“安全性”,选择安全级别为中,单击“确定”。再重新打开导入模板,单击“启用宏”,菜单栏即出现“学籍系统菜单”。
(注:在EXCEL2007中打开模板,单击菜单栏下方的安全警告的“选项”,选择“启用此内容”,单击“确定”。单击菜单栏的“加载项”,即可看到校验功能菜单。)
2、填写导入信息:
点击模板单元格时,表格内会有该单元格填写提示。鼠标单击单元格,单元格右侧出现下拉箭头时,则该单元格可以单击箭头下拉选择。(如果手工填写则必须是下拉列表中的其中一项,文字要和下拉选项完全一致)
地市填写自己学校所在地市,学校名称需要和系统中的学校名称完全一致,学段、年级和班级按照表格中提供的数字选择,不能自行输入。学生大部分信息都为必填,如果没有该项信息,如家庭电话,请填写“无”。
3、操作导入:
单击“学籍系统菜单”→“学籍数据校验”,点击“校验数据”按钮,模板会自动进行校验,校验后发现问题的在模板中修改,然后再重新校验。一直到校验结果没有任何问题,将此表发送给所属教育局。
所属教育局审核后,每月28日前汇总所有学校信息至一张表,发给省管理中心。省中心汇总全省学生信息发给教育部进行全国查重,待教育部查重通过后,方可导入系统,获得全国学籍号。
4、注意事项:
导入信息时必须按模板整理,并且确保校验通过,发现提交到省中心的数据仍然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导入。
补建学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