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4
文档名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版规范.docx

格式:docx   大小:37KB   页数:5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版规范.docx

上传人:qiang19840906 2018/11/10 文件大小:3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版规范.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版规范
篇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释(GB50016-XX)
近日,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XX)出台,自XX年5月1日起实施。新规范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X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XX版本)),新规范与上述两规范的的相比,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
;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
;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另相关专家--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姜文源先生对于新规范给出如下详细解读:
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但有的条文两本规范应该一致而未能一致,如: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的条文规定。《建规》的条文说明说不计入,《高规》在90年代修订时将原《高规》"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句话划掉了,但是否计入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未予明确,当时考虑这可由工程设计人员自行确定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专用还是兼用。如确定专用或是兼用,都应配套相应的技术措施。《建规》和《高规》合并后,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两本规范条文规定应一致而不一致的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为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XX(以下简称新《建规》)。新《建规》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解释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新《建规》条文示例
1)关于前言修订内容1)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一: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厂房; 2仓库; 3民用建筑; 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可燃材料堆场; 7城市交通隧道。
条文示例一的条"民用建筑"一词包括:原《建规》条包括的的四类建筑: 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4地下、半地下建筑(……);
也包括原《高规》条包括的的两类建筑: 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条文示例二: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高层建筑"术语的定义,非常明确地规定住宅不按层数而按建筑高度来区分多层建筑或是高层建筑,原因:按建筑高度较为准确,而按层数则会有较大出入。同时也说明了对住宅建筑的要求宽于对公共建筑的要求(住宅建筑为27m,其他建筑为24m),定义中的其他建筑既包括工业建筑、也包括民用建筑。
为了说明按建筑高度要比按层数准确,示例如下:某工程,无架空层,9层,每层层高,总建筑高度为:×9=;而另一工程,有架空层,高度;9层,每层层高,顶层为跃层,总建筑高度为:+×9+=。两工程层数相同都为9层,而建筑高度两者相差-=。条文示例三: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条文示例三的条来自原《高规》,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