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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全方位人才安居新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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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全方位人才安居新政.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8/11/10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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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成都出台全方位人才安居新政
为助力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筑巢引凤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
(2017年8月3日)
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才安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坚持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牢固树立“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为深入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产业新政50条”,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今天正式发布。
《细则》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大会精神,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为统揽,围绕“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城市发展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住房供给模式,建设各类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服务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和企业汇聚成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优化住房供给模式,增加租赁市场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展示出成都市委市政府把为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的决心化为实践与行动的魄力。
《细则》的各项人才安居措施,范围广、标准高、重实效,努力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让广大
“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我们正在构建集房源统筹、住房申请、租售管理于一体的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待测试完毕即上线运行,届时,各位符合条件有需要的人才可登录成都市人才安居信息平台,了解项目点位及相关政策情况。
下面,就人才安居及《细则》相关情况,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坚持多措并举,多种方式满足人才安居需求
范锐平书记在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上表示,要创新人力资源要素供给,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解决人才的安居问题,让人才无后顾之忧的在这里施展抱负、实现梦想和价值,《细则》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群体的不同安居需求,分类施策,坚持多措并举,通过购租结合的方式满足人才安居需求。
《细则》明确,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在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在人才公寓方面,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方面,产业高技能人才可按职住平衡原则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的配套住房,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在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方面,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提供给本单位的基础人才租住。
从安居面积标准来看,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60-120平方米,《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