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
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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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保险的概念
一、保险的含义
日常生活中的“保险”
assurance与insurance
在英文中最初的意思:“Safeguard against loss in return for regular payment”
在我国,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是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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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定义
1. 广义的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事件)发生而遭致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或赔偿或给付)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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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狭义的保险
从经济角度: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从法律角度:一种合同行为
从社会角度: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器”
从风险管理角度:风险转移的一种方法
3.《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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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们对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并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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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保险的要素
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可保风险的条件:
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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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
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大量风险的集合体
☛同质风险的集合体
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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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费率的厘订
费率厘定的原则:适度、合理与公平
☛适度--应能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
有关的营业费用
☛合理--不能获得过多或超额利润
☛公平--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应与其承担的费率
尽量一致
以完备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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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险准备金的提取和结转
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
保险准备金的形式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等。
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根据保险法规定,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及中国保监会认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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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经济关系存在的形式
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二)保险的特征
1。保险的特性
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
商品性--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关系的经济关系,
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
互助性--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
法律性--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
科学性--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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