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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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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bjy0415 2018/11/11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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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各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与谈判等的保密管理。第三条涉外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第四条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外活动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问题,及时制止的措施。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科技处负责涉外活动审查工作。第六条人事教育处负责出国出境管理。第七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核涉外活动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动的现场监督。第八条组织外事活动的部门负责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涉外接待、涉外会议、交流的过程管理和实施。第三章制度内容及要求第九条涉外活动的种类。(一)根据涉外活动的性质,涉外活动主要分为: (境):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境):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含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境)外人员; 。(二)根据涉外活动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动分为: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重要涉外活动界定为国(境)外人员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较为敏感的涉外活动;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动。 :除重要涉外活动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动。第十条涉外保密管理策划(一)各类涉外活动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因公出国(境),组织部门和出国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出国(境)保密提醒》内容(具体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涉外接待、涉外会议等活动,组织或主要参与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提醒要求》(见附件1)。(二)组织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涉外活动,组织制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方案》(以下简称《保密方案》,见附件2),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外活动全过程的保密管理。(三)对重要涉外活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检查,参与现场监督。(四)《保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性质、交流谈判的内容和口径、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活动事由、活动路线、参观项目、提供资料等)。第十一条涉外保密管理实施(一)涉外接待 (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以及港澳台人员)参观访问,或开展交流、合作、谈判等,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因公接待外籍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和执行《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接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境外人员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其它不对外开放的场所; (3)对涉外参观路线中不允许境外人员参观的涉密物品和部门部位采取回避、转移或覆盖等措施。对不允许拍照的部门部位,接待部门应设置“请勿拍照”的中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