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编号
QH/SC1130-2011
修订状态
A/0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11日
实施日期
2011年12月01日
编制
审批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工作内容
,主要查看原料的色泽、状态、杂质、气味和滋味,采样并进行理化指标的检验。
,检验由质检中心控制,半成品生产中的酒精度应控制在35-45%,澄清处理中不得有任何杂质,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产品的成品检验包括感官,酒精度,净含量,总糖,滴定酸,甲醇和杂油醇的含量,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生产工人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专职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
、半成品、成品国家标准露酒QB/T 1981-94的检验制度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
,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
,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标准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
》。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