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机房电梯定检自检报告
(试用模版)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使用地址
设备内部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企业质检员
填写日期年月日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编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质检员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对照现场检验记录如实填写。现场检验如有整改项目,应如实写入报告。并记入检查记录中。
4、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当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在“第一次自检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栏内,根据《检规》给出“不合格”(5个C项及以上)或“合格,存在缺陷应整改”(5个C项以内)的第一次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用通知书形式通知维修人员及时整改。整改后到现场确认。
5、确认全部整改完成并合格后,给出最终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
7、标注★项,如为2004年以后,2004年12月31日之前按GB7588-1995订货的,执行02版《检规》;更早期电梯,可以不检。
8、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报告。不存在此类情况则填“无此项”。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根据《检规》,检验机构是在维保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检验现场需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本报告一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五、声明
1、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电梯定检自检报告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组织代码
安全管理人员
电话
规格型号
控制方式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门
是否经过改造
是否
内部编号
产品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年月日
改造单位
改造日期
年月日
维修保养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查日期
整改完成日期
设备注册代码为: 的电梯设备,自检结论为: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电梯
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
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TSG T7001-2009附件A中 、、((3)(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