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务局
2010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合理使用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高素质、高效率的地税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及市局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税务局税务管理及绩效考评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全市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考察、核实和评价。
第三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考核范围和对象为考核范围和对象为**税务局
全体正、副科实职干部。
第六条:中层干部考核的内容总体上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是否以身作则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及制定的各项税收工作规定;是否讲党性,顾大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联系群众;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能否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能: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妥善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是否具有胜任现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是否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文化学历和实践经验;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富有创新能力,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勤:主要看干部是否敬业爱岗,作风深入,善于调查研究,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是否自觉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充实更新知识;是否经常同干部职工开展思想交流,加强相互沟通;是否勤于思考和探索,对分管工作有深刻的见解,能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
绩:具体考核干部是否按照本局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和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理清年度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各阶段工作要点,并狠抓贯彻落实;是否始终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正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并取得良好效果。
廉:主要看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为政清廉,严于律己,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七条:中层干部考核为年度考核,并实行基数分和倒扣分、附加分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基数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管理50分,工作目标考核50分。
第八条:考核内容、方法、程序。
(一)综合管理考核
(30分)。
年度结束后,每位中层干部应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并分别在部门或全体中层干部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范围:分别以市局机关、市局稽查局、市局直属分局和各区县局为单位先由一般干部进行测评,然后在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