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7-06-04 16:21 信息产业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 754-95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机房内的静电防护措施及操作要求等,以有效地防止静电放电的产生,保护通信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有静电也护要求的现代通信设备(如程交换机等)机房的设计、管理、维护和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410-89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试验方法
GB 2887-89  计算机站场地技术条件
GB 4385-84  防静电胶底鞋、导静电胶底鞋电阻值测量方法
GB 12014-89  防静电工作服
GJB 1649-93  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静电放电  electrostatic  discharge(ESD)
在具有不同静电势的两个物体之间的静电的转移。
  静电敏感器件  electrostatic  sensitive  device(ESDS)
     日常操作、试验和运输容易遭受静电场或静电放电所损豁的分立器件、集
     成电路或组件。
     注:损害包括器件性能的任何降低或不正常。
  静电导电材料  electrosratic conductive materials
具有表面电阻率小于或等于1×105Ω或体积电阻率小于或等于1×104Ω•CM的材料。
  静电耗散材料e
lectrostatic dissipative materials
具有表面电阻率大于1×105Ω和小于或等于1×1012Ω,或体积电阻率大于1×104Ω•CM和小于或等于1×1011ΩCM的材料。
  绝缘材料insulative materials
    具有表面电阻率大于1×1012欧姆,或体积电阻率大于1×1011Ω•CM的材料。
4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措施
  静电防护的基本原则
  抑制或减少机房内静电荷的产生,严格控制静电源。
  安全可靠及时消除机房内产生的静电荷,避免静电荷积累,静电导电材料和静电耗散材料用泄漏法,使静电荷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过一定的路径泄漏到地;绝缘材料用离子静电消除器为代表的中和法,使物体上积累的静电荷吸引空气中来的异性电荷,被中和而消除。
  定期(如一周)对防静电设施进行维护和检验。
   环境要求
   温、湿度要求 
      温、湿度要求分为三级,机房可根据相关通信设备的环境要求按表1选用。
表1
级别
温度
相对湿度
A
21℃-25℃
40%-65%
B
18℃-28℃
C
10℃-35℃
  空气含尘浓度
空气含尘浓度分为三级,机房可根据相关通信设备的环境要求按表2选用。
含尘粒子为非导电、非导磁性和非腐蚀性的。
空气含尘浓度的检验方法按GB 
  静电电压 
静电电压绝对值应小于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