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
制造安装分局黄丰机电安装项目部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安全环保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结合工程局、分局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会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议题的会议。
第二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由安委会主任决定,随时召开安委会会议。
第四条会议内容和主要议题: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要求,指导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
,研究事故处理意见;
。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会议记录,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委会组长签发并确定印发范围。
第三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六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项目部应在每年年底或下年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
第七条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应当包括:本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委会成员;邀请的有关领导、有关代表等。
第八条会议主要内容:
、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会议精神;
,安排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
;
。
第九条会议应形成文件,印发所属单位,同时抄报上级主管单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
第十条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