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如下规定。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
(论文)巩固和拓展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分析解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搜集、工程绘图、计算、实验、数据处理、外文阅读、计算机和工具书使用、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要求
一、选题原则
,体现高级技能型人才基本训练的内容,使选题具有综合性、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
,尽量结合工程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使选题具有多样性、应用性和一定的特色。
,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使选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一定的创新之处。
,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具体要求
,工科类学生应以工程设计为主;文科类学生以论文为主,尽可能多地选择与社会政治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实际应用题目,避免把文献综述、资料索引或实验数据的收集处理作为论文任务布置给学生。
(论文)应对计算机编程、应用和阅读与选题相关的外文资料提出具体要求。
,要考虑各种客观条件,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能按时完成。
。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内容可因学生的基础、能力差异而有所不同,充分发挥各类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允许自选课题,但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系主任批准。
,而需要由多位学生组成团队共同参与合作完成的,应有明确分工。每个学生要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注意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二级学院汇总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即在第五学期时,就可确定选题,以利于学生提前准备和查阅资料,或开展实际性的设计工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具有一定设计经验与科研能力、对该课题内容熟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特长的教师承担。如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可聘请该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与选题一并进行),同时学院还需再另配一名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以保证各环节到位,确保设计(论文)质量。指导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
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
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书;做好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实验器材等;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