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绥工通字〔2012〕23号签发人:任世举
关于2012年度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总工会、风华园区工会、煤电化工业园区工会、系统局、企事业工会:
为更好地履行工会帮困扶贫工作职能,切实开展好“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深化工会“六位一体”帮扶维权网络建设,为困难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县总工会决定在2012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是今年被录取的大学本科(二本以上)学生,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一)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因下岗失业、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三)在城镇上学的,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二、基本要求
(一)各乡镇工会、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助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县总工会开展好本次“金秋助学”活动,提前摸底,采取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本地、本学校最困难职工、困难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子女读书情况,掌握详实,准确的有关情况,让确有最困难的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得到帮助。
(二)报县总工会资助的名单,必须是困难职工、困难下岗职工、困难农民工(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农民工)子女或因大病、大灾等等生活困难的职工、困难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双职工子女不考虑),必须是今年考上二本以上本科院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必须有教育部门核实的意见,如实填表不得弄虚作假,上报审批后的名单将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3-5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三)深入了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201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基层工会要跟踪了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大学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对于就业困难的,要千方百计帮助其就业或提供见习岗位。
三、注意事项
(一)工会金秋助学对象为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困难下岗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城镇困难居民、困难农民子女不属于帮扶范围。
(二)所有救助对象必须先在工会帮扶软件里建立档案。档案以困难职工、困难下岗职工、困难农民工为对象建立,不能以学生单独为对象建立。
(三)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申请表(大学)》(附表二、三)。经层层签署意见后,各级工会汇总、填写《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助学救助)》(附表四)。附表二、三与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大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家庭困难证明等材料,于2012年8月15日前上报县总工会经保室。附表四需报送电子版(Excel格式)。助学名额分配(附件一)。
联系电话:6363042 联系人: 钟鑫燕
电子邮箱:suiyangzgh@
附表:1、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名额分配表(大学)
2、绥阳县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打印双面,填写家长资料)
3、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申请表(大学)
4、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助学救助)
  绥阳县总工会
                          2011年8月3日
附表一
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名额分配表(大学)
单位
数量
洋川镇
3(含农民工子女1)
郑场镇
3(含农民工子女1)
旺草镇
3(含农民工子女1)
蒲场镇
2(含农民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