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O一二年度三秋禁烧秸秆
责任书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为“两节一会”(国庆节、XX文化节、十一运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坚决杜绝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支两委签定三秋期间禁烧秸秆责任书: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要把三秋期间禁止焚烧秸秆当作村支两委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村支部书记(自然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同时要成立班子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靠上抓此项工作,确保本村三秋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被卫星遥感图片发现一处着火点”。
二、三秋期间各村要切实搞好禁烧秸秆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悬挂过街横幅等形式,广造声势,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要路口悬挂标语10条以上,印发宣传单每户一份,有条件的村将出动宣传车,加大宣传力度。
三、镇党委、政府实行领导干部包管区、路段,一般干部包村,并成立督查组,巡查督导。各村是禁烧主体,每村成立巡防组,支部书记(自然村负责人)任组长,以组为单位,成立由村干部、党员为主的巡防小分队,到各田间地块进行巡防。重要地段设置固定看守站,实行包保责任制,全天候进行巡查。
四、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后,经镇验收后即按还田面积每亩6元补贴到村。充分利用现有的还田机械,努力扩大秸秆还田面积。对秸秆还田面积达到80%以上的村,每亩地给村集体再补贴2元;不能做到秸秆还田的村,玉米收割后限期2天把秸秆从地块清净,运至安全地区存放,数量过大,可以选择集中存放点,并安排专人看管,每亩地奖村6元。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任务后,凡没有焚烧秸秆现象的村每亩地再奖4元。崇文大道、西外环、杏坛路、迎宾大道、日东高速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玉米秸秆原则上都要实施秸秆还田。
五、严查重罚。在全镇发现第一把火的村罚2000元,扣发支部书记三个月工资。每发现一起焚烧秸秆的,罚所在村1000元,并在全镇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