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B1栋工程补充协议.doc

格式:doc   大小:107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B1栋工程补充协议.doc

上传人:54156456 2018/11/15 文件大小:10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B1栋工程补充协议.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徽天柱山科技园创业基地一期B1栋工程补充合同
发包人:安徽天柱山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潜山县第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发包人决定委托承包人承建安徽天柱山科技园创业基地一期B 1栋建筑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合同,如补充合同约定内容与《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规定相矛盾之处,以本《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徽天柱山科技园创业基地一期B1栋建筑工程
2、工程地点:潜山综合经济开发区
3、包干价内容及范围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设计变更(招标前下发)、招标说明中所有内容,与本补充合同有矛盾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土建: 图纸及设计变更上全部内容(不含甲分包项目),其中铝合金门窗工程、卷帘门、桩基工程为发包人分包项目。
合同签订前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相关资料如下:
施工图纸:建施1/12 — 12 /12 :结施1/18 — 18 /18 。
设计变更:2006年11月9日设计变更一份。
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文件一份、科技园创业基地B区工程报价说明一份。
第二条承包人式
1、本工程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措施、包文明安全施工、包质量、包税费、包利润、包保险等总承包。
2、桩基、卷帘门、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楼梯栏杆等工程为发包人分包项目, 分段安装完毕后交由承包人协助保管。所有的发包人分包项目,承包人应承担配合、维护、保管等责任,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及其分包项目承包人另外计收任何费用(除分包项目承包人使用总包人的电、水费和给工程造成损坏外)。
第三条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 220日历天数,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月日,完工日期为 2007 年月日,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计算。2008年春节前主体结构封顶,因发包人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元。
,承包人如延期交付外墙,则外墙涂料完工时间相应延迟。
3、本工程涉及工期变更,经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可后,承包人并在签证事项发生后2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签证文件,该书面文件中应注明签证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必要时须有现场照片证明)并经发包人工程部、造价管理部盖章确认。超过时间没有提交视为无效签证。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相关要求
1本工程质量为合格。承包人必须严格依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相关说明资料)及现行规范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工期不予延长。
2、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若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他方投诉等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与发包人无关。
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须将施工围墙及其他临时设施拆除,建筑物周围及路面残存物铲除并清理干净。
第五条工程价款
合同价款:
①本工程按评定后中标价结算,本工程综合包干合同价款为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元,结算价款为合同价款加(减)调整部分工程价款。结算时发包人不再考虑其他任何费用。本工程综合包干价包括如下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成本、利润、税费、保险、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临时设施费、场地不足增加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措施费、报建、备案、保修等所有为完成图纸发包范围内工作(含配合发包人分包工程及作为总承包人等责任的相关费用)从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②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均不调整工程价款:国家(或本地区)定额水平变化、市场物价行情的波动、投标报价书中缺漏错项目、非不可抗力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害。
2、合同价款调整
①调整部分工程价款计算依据:本补充合同、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按本补充合同手续完
善的经济签证、发包人下发零星工程通知(必须有工程完工验收记录才能结算)。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变更价款,调增(减)部分(含附属工程)执行安徽省2000年综合定额(装饰执行1999定额),费用定额及费用定额中计算顺序,材料价格执行潜山县2007年第5期信息价;按四类取费,计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计流贴,%计价。合同中未明确的费用均不计取。
付款方式
1、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总工程造价10%工程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