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2010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证办理的
通知
我院自考本科班各位学员:
接省自考办通知,我省2010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证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结合我院自考工作情况,现将办理毕业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报毕业证条件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统考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加试、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二、考生申请毕业证所需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
2、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
3、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交专科毕业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4,自考准考证的原件。
注:更换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及户口本原件;
三、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流程及相关说明
1、考生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毕业证条件。各统考课考试成绩可通过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查询网站::8088/)。
2、符合办理毕业证条件的考生于2010年11月9―11月19日到学院自考办公室(南湖校区长江楼5楼继续教育部)填写自考毕业证办理申请表。自考毕业证办理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校办理,可请委托人办理。
3、填写自考毕业证办理申请表后,需同时向自考办提交申请毕业证所需材料。
4、重要说明:按照省自考办规定,考生本科毕业证一旦申请办理,其所有考试成绩都将冻结,不再予以课程补考机会。因此,对于符合办理本科毕业证条件,但不符合办理学位证条件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是否办理毕业证。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自考办公室
20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