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一、重要提示
1.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获
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2.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面值7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6天。
3.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4.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 本公告仅对发行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
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短期融资券
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
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
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债券信息网
()和中国货币网(.
cn)。
1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发行人:指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本期短期融资券:指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
3. 本期发行:指发行人本期发行的期限为366天的7亿元人民币短期
融资券之行为。
4. 主承销商: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簿记管理人:指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即深圳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6.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内的承销
团。
7.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2009-2011年度短期融资券之承销协议书》。
8. 发行公告:指为本期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冀东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9. 兑付公告:指为本期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冀东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指全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
休息日)。
2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 短期融资券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
2. 发行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09]CP130号。
4. 注册金额:14亿元。
5. 本期发行金额:7亿元。
6. 期限:366天。
7. 计息年度天数:366天。
8. 短期融资券面值:100元。
9. 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
发行。
10. 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