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历史沿革
• 1987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试行)
• 1998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 2005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2016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
•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服务
对象
内容
要求
流程
一、服务对象
对象
适龄儿童
0-6周岁常规接种
<14周岁补种
重点人群
医、农、牧等
1、异常反应
2、接种率
3、疾病监测
接种证
1、按照国家公布的免疫接种程序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2、应急接种、查漏补种
3、未完成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证、建卡
2、流入儿童居住满3个月需在本地建卡
3、卡、证管理
二、服务内容
内容
卡、证
接种
监测
查验
8类12种22(25)针次
三、服务原则------ 一般原则
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缺哪剂补哪剂”。
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三、服务原则------补种原则
三、服务原则------同时接种原则
接种前
确定受种对象(应种、漏种、特殊未种)
通知,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接种时
查验、核对、确定
询问、告知、如实记录
再次“三查七对”
接种后
上卡上证
留观告知
预约
接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