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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生延考申请功能使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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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生延考申请功能模块使用说明
概述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于因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他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2013年参加考试时,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二)对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或婴儿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三)对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况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7月1日至7月27日,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省级或地(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确认; 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与网上报名类似,考生延考申请功能模块也分为省、地市、确认点(类似于网报中的报名点)三级管理后台,总体流程如下:
省级管理模块
首先登录网报系统省级管理后台,进行编场初始化操作,初始化结束后重新登录进入网上编场系统,在编场系统中点击新增的“考生考试延期申请”模块:
点击“确认点设置”进行考生延考申请确认点管理,操作方法与网报的报名点管理类似,先点击选择地市:
进入该地市的确认点管理页面,进行增加、修改、开通、关闭、删除确认点的操作:
点击“确认点用户管理”进入确认点用户管理模块,此功能与网报系统中的报名点用户管理功能类似,先选择省、地市、确认点:
点“查询”按钮,进行此确认点的用户管理:
市级管理模块
市级管理与省级管理后台类似,只是仅能管理本地市的确认点及其用户。
确认点管理模块
用省/地市级管理员分配的用户帐号登录延考确认点管理后台,网址为:
http://网上编场网址/bmdappl/
功能如下:
考生携带延考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确认点后,确认点管理员点击“延考申请确认”,输入申请表上的网报注册号,点“下一步”按钮:
如果该考生存在并且未确认过,系统会显示此考生的报名信息和考生选择的延考原因:
确认点根据部里相关规定审核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确认延考”按钮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系统提示“确认延考成功”,则该考生的报名信息从报名库中删除。
注意:考点设置完后禁止进行延考确认操作。
统计查询
管理机构后台的统计查询功能用于查询已经延考申请确认成功的考生名单,省级管理可以看到全省的,地市级管理能看到本地市的,确认点管理只能看到本确认点的。
省级管理有“导出考生延考数据”功能,在考生延考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