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严禁“三超一越”。“三超”即:超速、超载、违章超车;“一越”即:越线行驶。
超速
凡超过规定的车速驾驶车辆,或没有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盲目开快车都叫做超速。超速行驶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保持中速行驶,并保持一定的行车距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保持足够的车距,就可以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据分析,100公里/时,要想车辆安全停下来,前方必须有100米距离,时速70公里时前车必须有70米距离,才是正确的行车距离。
: 在有实线、双黄实线、弯道、上陡坡、下陡坡、前面视线不清、前面情况不明时,只是跟着前车行走,待以上路面情况改变后,在安全的情况下,经前车同意让出超车道才能超越前车。
不按规定线路驾车,侵犯其他正在正常行驶车辆的路权的行为,为越线行驶。车辆在道路行驶中路权的表现有二个方面;一种情况是如果一辆车在自己车道正常行驶,那么这辆车对前方的无障碍物道路拥有行驶优先权。另一种情况是前方行驶的车辆有选择另一条车道的优先权,包括这辆车转弯、调头、刹车。双黄实线是不准越线行驶的。
: 要减速行驶,遇到沥青路、泥泞路等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需提高警惕,严格控制车速,不可急剧转向和制动。遇到特大暴雨,应选择安全位置把车停好,并开亮小灯,引起来往车辆注意。
: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廊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以上的距离;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廊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机动车在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行驶中要沿路的右侧行驶,行驶中,要适当多鸣喇叭,已引起行人、车辆的注意。听到来车喇叭声,应鸣号做出反应。会车时要闪烁大灯的灯光示意,以免相互撞车。尽量避免超越前车。雾重时,可使刮水器或撑开挡风玻璃,以改善视线。遇到浓密大雾,应当开亮小灯,紧靠路边暂停,等到大雾散去或能见度改善后再继续行驶。雾中使用制动和方向盘的掌握,应按滑路上操作要领进行。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廊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转、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夜间行车要注意从左侧横过马路的人。增加跟车距离。尽量避免夜间超车。
:发现情况、识别危险、控制车速、安全通过。
1.“发现情况”: 精神要集中,关键是要及时发现那些被超或相会的障碍物瞬间而改变方向,对所驾驶车辆通过构成威胁的那些因素。
2.“识别危险”就是驾驶员对发现的情况进行辨析并作出判断,安全通过障碍,车速控制安全合理的有效依据。
3.“控制车速”是四个步骤中的关键,“在公路上行驶该快的路段要快,该慢的路段要慢下来”4.“安全通过”:前三个步骤处理好,车辆就能够安全通过,处理不好就容易发生事故。
8..安全距离与制动
安全距离就是指在同一道路上,同向行驶两车的前后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