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的大部制改革
第四团小组
2011级公共事业管理
一、大部制的涵义
二、改革开放后的6次政府机构改革
回顾
三、2013年大部制改革
四、大部制改革之:必要性
五、大部制改革之:意义
六、大部制改革之:艰巨性
一、“大部制”的涵义
“大部制”,是指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即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二、改革开放后的6次政府机构改革回顾
■第一次:1982年: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 61个,编制从5. 1万人减为3万人。
1982年: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副职;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从100个减为61个;
,减员幅度为25%;
明确规定了各部委一正二副或一正四副的职数,降低了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
■第二次:1988年: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二、改革开放后的6次政府机构改革回顾
1988年: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调整内部结
构,精简人员;
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
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减员幅度18%。
二、改革开放后的6次政府机构改革回顾
■第三次:199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