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吉林最低工资标准2014 核心提示:2014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吉林省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三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为第一档,松原、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为第二档。具体工资标准是多少?更多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吉林最低工资标准2014 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三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为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 松原、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为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 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为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20元,。调整后三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比调整前各增加170元,%。此次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劳动者还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也不能把“包吃包住”费用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的诉求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超过这一时间,则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