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199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对加工工艺设备、
电气、建筑结构、通风、除尘、积尘清扫、气力输送及管理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
的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粮食生产、储运和管理的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不适用于浸出油车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SBJ 03—89 粮食房式仓设计标准
SBJ 06—93 小麦制粉厂工程设计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粮食 grain
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粮食加工 grain processing
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
粮食储运 grain storage & transportation
通过输送机械和交通工具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
粮食粉尘 grain dust
能悬浮在空气中的粮食微小颗粒,是一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
粮食粉尘防爆 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Ioslon
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4 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和范围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列规定
分区:
a)10 区:在正常作业时大量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其浓度能达到爆炸极限
的密闭环境。
b)11 区:未划为 10 区的场所,但在异常情况下,可以在该场所内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和空
气混合物,能达到爆炸浓度的密闭环境。
c)非爆炸危险区:10 区和 11 区以外的区域。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爆炸性粉尘的数量、爆炸条件和通风除尘条件
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划为非危险区域:
——装有良好除尘效果的除尘系统,当该系统停车时,作业线能立即实现联锁停车。
——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的环境,如敞开式建筑物。
——有墙体和弹簧门与 10 区、11 区隔开的区域。
注:不包含立筒仓(含粮仓)。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如表 1 所示。
表 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
粉尘环境 10 区 11 区非爆炸危险区
碾磨间√
打包间√
清理间√
大米厂砻糠间√
配粉间√
饲料加工车间√
面粉散存仓√
立筒仓内** √
立筒库工作塔及筒上层、筒下层√(溜管层√)
敞开式输送廊道√
地下输粮廊道√
地上封闭式输粮廊道√
散装粮储存用房式仓√
包装粮储存用房式仓√
成品库√
有墙***、弹簧门与√
楼 10 区、11 区隔离
梯敞开√
间
灰间√
封闭式设备内部√
有墙***、弹簧门√
控与 10 区、11 区隔离
制独立建筑√
室
注
*本表采用以厂房建筑为单位划定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方法。
**浅圆仓参照立筒库执行。
***墙指砖、轻质材料墙体等。
5 工艺设备
工艺设计
工艺设计应列出防止粉尘爆炸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工艺设计中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磁选装置,以除去粮食中所含金属物质。
根据工艺流程,在各楼层布置设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容易发生粉尘爆炸的机械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b)同类别设备宜集中布置在一起。
c)方便使用和维修。
d)生产车间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为:
1)非操作通道:500mm;
2)操作通道:800mm;
3)主要通道:10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