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年
年—
计算,按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
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1)
兀;
(2)
兀;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 (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 单位在乙方开立
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月均还款法/
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 (逐年/每隔 年)按
%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 日至 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 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
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
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己
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4 条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
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
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
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
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
计收利息;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
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收利息;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