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宿州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实习实训协议
甲方: 宿州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区) 宿州学院工科楼B306室
邮编:234000 电话:0557-2875575 传真:0557-2875575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本协议双方就宿州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年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在对国内外IT行业、市场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将年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共计名学生的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甲乙双方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此次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为,有关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制定实习实训大纲,与乙方协商制定实习实训方案。
2、聘任乙方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人员为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3、选派带队教师,教育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4、发挥智力与技术优势,帮助乙方进行技术改造、开展校企合作。
5、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提供方便,为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与甲方协商制定实习实训方案。
2、选派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人员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
3、对参加实习实训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及行业纪律教育,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在及时反馈给甲方的前提下,有权终止其实习实训活动。
4、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技术力量等实习实训条件,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实习实训任务,使学生在实践中巩固所学知识、技能,得到锻炼和教育。
5、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此次实习实训任务结束后,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考核标准、实心实训答辩材料、实习实训成绩等材料。
6、如因非人为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实习实训任务时,需提前 7 天通知甲方。
四、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年,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宿州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盖章)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