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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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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思考.doc

上传人:2028423509 2018/11/22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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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思考摘要: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以来,制度效应已日益显现,有力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推进了种子产业化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成效显著。由于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步较晚,正确分析品种保护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对于做好此项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对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当前品种保护所面临的形势,并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农业植物;品种保护;措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新格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并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为保障农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作用。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已经形成。截止到2011年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达到18562件。经审查批准,截止到2011年底,已授予植物品种权1991件,大部分为大田作物品种。从申请植物种类来看,大田作物1790件,蔬菜122件,果树34件,花卉36件,牧草9件,大田作物的申请数量占到了90%以上,这表明我国农业植物品种权的品种构成不尽合理,分布不均匀。从申请单位的性质来看,基本以科研单位和国内企业为主,其申请数量分别为577件和266件,%;其他为教学单位78件,国内个人申请28件,国外企业申请13件。从品种权的实施效果来看,近4年来,品种权人获得转让收入5566万元,开发纯收入56826万元,通过侵权诉讼,获得赔偿1250万元,平均每个授权品种获得收入265万元。实践表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种子产业化、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方面成效显著,潜力巨大。二、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为一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新生事物,还存在许多问题;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与农业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制约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关键问题亟待解决。(一)植物新品种产权意识薄弱我国是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较晚的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也才刚刚实施四年多的时间,这使得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的认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品种权申请数量少。(二)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品种构成不合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及授权数量少,品种构成也不合理。从申请数量上看,尽管每年申请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构成上来看,品种分布很不均匀,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占到了申请总量的90%以上,其他农产品申请数量较少,甚至是空白。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还不足15%,已申请品种保护的也主要以玉米、水稻为主,大豆、蔬菜、果树品种很少。(三)维权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农作物种植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季节性很强,对侵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