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冷冻鱼买卖合同篇一:成鱼购销合同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商品鱼购销合同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了促进农产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农产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调,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发共同遵守。一、产品的名称、重量 : : 二、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2)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双方约定购销价为人民币元/㎏。三、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有效期壹年,甲方接到乙方电话通知后3天内备货,成鱼由乙方自行前往甲方养殖基地提货,并自行负责运输。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由甲乙方商定)。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5%付违约金。 ,乙方可以拒收。甲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乙方仍然需要甲方交货的,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不按违约处理。六、其他事项 1、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篇二:成鱼销售合同成鱼销售合同甲方:宜良渔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宜良渔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为了宜良渔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维护全体社员的利益,做到统一销售,统一定价,提高市场竞争力,经合作社与社员协商,每年成鱼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华潮水产品销售公司的要求,乙方负责每年把所养殖出的成鱼由合作社统一供应华潮水产品销售公司,全年提供成鱼总量为不低于吨,每次供鱼的数量以实际捕捞为准。二、成鱼的交货地点:由合作社在乙方所养殖的鱼塘边过称装车。三、质量要求:乙方捕捞成鱼必须安操作规程进行,所提供的成鱼,质量要求无病、无伤,体质强,运输成活率高。如成鱼有病,必须治好病后再运输。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比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以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四、实际销售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负责组织捕捞及装车。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数量要求,如数量交不够,乙方应承担部分运输费用,确保完成整个供应任务。五、鱼款结算形式:每公斤鱼苗按市场营销情况定价(注:此价含成鱼价、运费、下车费、和消毒费)。鱼款每10天一结,由甲方按每10天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六、签定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1万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结束双方无争议退还保证金。七、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的违约金。八、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免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九、本协议自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有同等效力。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宜良渔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 年月日篇三:成鱼销售合同成鱼销售合同甲方:嘉鱼县福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王啟尧(嘉鱼水产批发行) 为了活跃市场,搞活经济,甲、乙双方共同签订销售成鱼合同。一、品种:大白刁2万斤、黄古鱼1万斤、四大家鱼10万斤。二、价格:大白刁暂定价每斤18元、黄古鱼每斤15元、四大家鱼随行就市。三、付款:基地提货,上车付款。四、运输:由乙方负责。五、时间:XX年12月—XX年2月止。六、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 XX年6月1日篇四:鱼种采购合同鱼种采购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经甲方与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并对三个以上具有提供鱼种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在阆中市河溪藤田渔场采购相关鱼种,并鉴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采购鱼种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为: 二、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上下车费用、转运费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