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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集团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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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对公司销售人员的科学管理,加强规范、堵塞漏洞,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依据公司
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是指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实施各种售前、售中、售后行为,并承担相应义务,凭
销售业绩提取销售佣金的公司员工。
第三条授权
公司销售人员依照公司规定或者上级授权,对外以公司名义实施销售行为,其正当权利受国
家法律和公司相关条文保护。
第二章考核依据
第四条考核依据
公司评价销售代表的唯一依据是销售业绩,以个人能力为基础提倡团队协作。销售人员按销
售实绩考核,根据货款回笼提取销售佣金,一切费用考核到销售员个人,实现按劳分配。
第五条管理人员考核依据
销售部门的管理人员(销售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科长等)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组织绩效考核
方法的规定,按领导标准考核,不得简单套用一般销售人员的考核方式计算薪酬。
第六条其它考核依据
销售人员对公司的负责精神,对工作的敬业精神,个人发展潜力也应作为考核依据。
第七条合同评审
订单作为考核销售人员最重要的依据,必须通过合同评审。未能通过合同评审的订单,销售
人员不得提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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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集团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政策
第三章考核方法
第八条货款回笼率
销售货款回笼率是评价一个销售员业绩优劣的重要原则。具体由销售部绩效考评人员负责考
核,公司薪酬主管、财务部门负责监督。
第九条计酬合同
具体考核中以每一份合同为一核算单位,以回笼货款达到一定比率开始计算报酬,随着回笼
率的增加,可列支费率递增的幅度也相应加大,最后到合同完全履行时清算本次合同的全部
报酬。
第十条可列支费率
营销部门的负责人应该制定合理科学的销售价格,并给出具体详尽的付款条件。在计算各项
费用的基础上制定销售人员销售具体产品的可列支费率。
第十一条可列支额
对符合公司销售政策的合同:可列支额=回笼货款×可列支费率。
第四章风险保证金
第十二条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是为了降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货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在每份合同执行时,
从销售员的可得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费用。每一张订单在未清收全部货款之前,风险保
证金提取按不同比例计算为:货款回笼在 90%以上,不足 100%时,提取 10%;在 80%到 90%
之间时,提取 20%;在 70%到 80%之间时,提取 30%,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系数差额和风险保证金返还
货款如期收回的当月,其可得报酬按货款额回笼率为 100%的可列支额差额全部返还,包括
风险保证金。
第十四条风险保证金扣除
造成应收款逾期回收的,则按每逾期一个月,扣除相应订单的风险保证金的三分之一;逾期
三个月以上者,其风险保证金部分不作返还;逾期六个月以上者,系数差额不返还。
第十五条扣息
造成应收款逾期回收的,应对逾期应收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进行扣息处理。
第十六条免除逾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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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集团公司销售人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