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档案是指全区农村信用社(含农合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直接和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咨询、审批、发放、管理和收回等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和凭据。包括文字、图表、盘片、声像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指用科学的方法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分级负责,分段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的原则。
“分级负责”即旗县联社及分支机构分别对所管辖信贷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分段管理”即将一个信贷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依据信贷的执行状态,由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段、分工共同负责管理;“专人负责”即旗县联社及分支机构均应配备专(兼)职信贷档案员,信贷档案员不得由直接经办信贷业务人员担任;“定期检查”即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应由专门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每年检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并应将信贷档案检查列入联社年度综合管理考评中。
第二章信贷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信贷档案由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段、分工共同负责管理。一是历史档案,即当年业务履行完毕、已整理装订成册的,入综合档案室保管,由综合档案员管理。二是日常信贷工作档案,如逐户建立的客户档案、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文件、当年的账表、各种报告、总结材料,归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保管,由信贷档案管理员管理。
第五条旗县联社必须明确专门部门为全辖信贷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各分支机构信贷档案进行指导性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制定、完善本单位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三)督促、指导、检查信贷档案管理工作;
(四)收集、整理、积累、保管日常信贷业务文件,做好年度归档材料的立卷、装订、移交;
(五)协助综合档案室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和编研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
(六)做好对信贷档案员的业务培训;
(七)严格交接手续,保证档案资料内容和载体的安全。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遵守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档案管理办法;
(二)做好本机构信贷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做到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案卷的规范、标准;
(三)做好客户信贷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统一保管工作,并督促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将材料归档;
(四)负责对其他信贷人员涉及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档案管理意识,保证初始资料的完整、准确、规范;
(五)坚持原则,保守信贷档案秘密;
(六)做好其他有关信贷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贷档案的分类
第七条信贷档案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管理的要求分为客户基本情况档案、信贷操作档案和信贷管理档案三部分。
第八条客户基本情况档案,即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对客户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活动、信用情况、市场竞争能力、发展潜力和外部环境影响等与信贷客户相关的全部材料。客户主要分为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需收集的信贷客户和担保人材料分别为:
(一)对自然人需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已婚的须收集配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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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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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非自然人需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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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等;
,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和验资报告;<br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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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的客户信用情况报告等;
(经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及近期财务报表;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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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项目资本金到位证明,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等;
,应收集保证人的上述资料;担保方式为抵(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