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厨柜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厨柜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合同图纸、设计、工程规范,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1、经甲方确认的由乙方提供的报价表及设计图纸内所有项目内容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厨柜的设计、生产、供货、安装及其附件之不锈钢洗菜盆,冷热龙头,各种弯头,去水件,及各种安装所需之小五金的供应、接驳安装工程等。
2、厨柜包括但不限于:地柜、吊柜、人造石台面板、封板、抽屉。附件包括不锈钢洗菜盆、冷热龙头、去水件。
3、厨柜工程分不同户型的厨柜平面布置作厨柜设计。乙方按现场平面尺寸设计厨柜,厨柜高度、深度尺寸及工程材料标准及施工质量均以甲方投标时要求的技术标准及投标过程的议标要求。
4、本工程的其他范围(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
(1)乙方应配合由甲方雇用的其他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白蚁防治、室内装修等工程)的工作,提供工作空间及通道,并对其的顺利施工提供便利及协调,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等配合费用。
(2)乙方应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可能有其他工程的施工、安装、管线接驳及垂直运输(包括费用)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此类交叉作业对自身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方式
1、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安装、包工、包料、包施工水电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临时设施费、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包与各专业的协调管理费、利润、税金、包一切的的工程计费及一切按本合同要求需由乙方承担的费用,除
甲方书面作出变更确认外,每套厨柜以综合单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
(二)结算办法
1、橱柜供应及安装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所需的材料及配件全部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及配件标准提高产生价格变动时,不予调整。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而发生的增加工作量时,结算价不作调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而发生的减少工作量时,结算时按减少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予以调减。
4、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应参照合同单价,合同中无的,在合同类似项目单价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合理计取,并报甲方审核。
5、甲方因生产或技术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包括由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指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
6、乙方于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后七天内呈交工程变更涉及的增减费用及计算组成予甲方审批,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有关资料,在支付进度款时将不予考虑此部分工程变更的增加费用,而减少之费用则按甲方的估值相应扣减。
7、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现场变更、签证,按甲方签证管理细则执行。
第四条工期
1、开工日期: 年月日(实际日期以甲方发出的项目指令为准)
2、竣工日期: 年月日
3、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
4、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从开工日期之日起计个日历天。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方及乙方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顺延竣工日期。
第五条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付款方式:
1、橱柜工程施工至(包括安装完成) %,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
%;
2、橱柜工程全部完工(包括安装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
3、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
4、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经甲方发出保修合格证书,乙方提交工程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保修金余款(扣除相关费用,保修金不计利息);
5、付款形式:□网银转帐;□支票。
6、乙方每次请款时需提供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7、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授权委托领款证明、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帐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以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广东省地方建筑标准和广州市地方建筑标准进行验收,如该等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