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外墙真石漆施工合同
篇一: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合同
外墙真石漆工程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 施工合同
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江汇景天地项目外墙真石漆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 承德县迎宾路北侧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甲方开发的南江汇景天地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具体施工范围
按照图纸及甲方项目部要求进行;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三、合同价款:
1、每平米固定单价为元,暂定平米,合同暂定总价款为元,竣工时按外墙施工真石漆的实际表面积进行结算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价格包含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材料试验、复检费、装卸运输费、措施费、自身施工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吊篮费、成品保护费、利润、税金以及乙方为防止质量通病而采取的处理措施等成活工程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该固定综合单价不因市场物价变动等其它任何因素而调增。乙方需要弥补包括前道工序给真石漆带来的直接影响或潜在影响。
四、工期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进场,自甲
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起个日历天必须合格完成整个工程验收。
五、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施工工艺、材料及技术要求:
1、乙方施工前需上报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交底;
2、真石漆的效果及颜色:以甲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先在墙上做试样,甲方签字
认可方可开始大面积施工);
3、大面积施工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现场刷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4、各项工艺厚度要求:按J08J110-A9施工
5、其他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家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质量合格证
书及相应检测报告,施工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同时还需符合甲方的设计要求;
六、变更签证及工程结算:
(一)变更签证:
1、甲、乙双方同意,工程签证、变更依据甲方关于“工程签证、变更”的有关制
度执行,并实行每单分别执行并结算。
2、工程变更及费用签证执行程序:
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甲方项目部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接甲方工程变更指令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在尽可能短的期限内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变更工程价格未协商一致等)不执行、延迟执行、不完全执行甲方指令。乙方应于完成工程变更后提请甲方项目部验收并确认工程量,并应于变更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分别提出费用增加或者减少的签证申请及完备的变更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完成变更增加(或减少)范围的工程签证单,在14个日历天内审核完毕返回乙方;乙方未及时提交此类签证申请及完备的变更结算资料的,变更工程费用以甲方单独核算为准,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乙方提交的费用签证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签署此费用签证,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二)工程结算方法:
1、工程量计算原则:按图纸展开面积进行计算;
2、结算原则: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与符合要求并经甲方最终认可的工程变更费用
进行结算;即结算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签证、变更总费用(所有变更费用及签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乙方暂定工程总价的%,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时付到暂定工程总价的%,工程完工后付到暂定工程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面积测量加上变更及洽商进行结算,结算后付到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维修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付清。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为甲方履约代表(手机: ),负责合同履行,办理验收、变
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甲方履约代表无权代表甲方变更、解除、转让本合同;若甲方变更履约代表,将于变更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壹套施工图纸;
3、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甲方审核乙方开工前上报的工程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包括技术交底、工程细部
构造做法及施工工艺详细要求;
5、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对施工部位进行试验,若
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不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