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院信息,是指学院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关涉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与学院改革发展、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原则上都应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第四条学院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第五条学院应及时、准确地公开学院信息。若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及学院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校园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第二章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学院依法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二)学院章程以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七)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概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事管理制度或办法等;
(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九)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十一)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十二)图书馆、总务部、各后勤单位、网络中心、校医院等服务机构明码标价情况,包括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办法等;
(十三)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除学院已公开的信息外,学院师生员工、社会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院长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第八条学院对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院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其中第(二)项、第(三)项所列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学院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章公开的途径和要求
第九条学院院长领导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院长办公室为全院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构,负责全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学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