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简称:兴业银行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 2007-0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元
股权登记日:2007 年 5 月 18 日
除息日:2007 年 5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 5 月 25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07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的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5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现将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本公司 2006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3,798,255,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2,030,721, 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828,977, 元。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 2006 年度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79,825, 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
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 号)规定,提取一般准备 1,226,864,
元;以 2007 年 A 股发行后 50 亿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
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 13 亿元。结余未分配利润 2,922,286, 元结
转下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7 年 5 月 18 日
除息日:2007 年 5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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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 2007 年 5 月 1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5]102 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暂减按 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规定,对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元;法人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
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