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弋江区交通办公室《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7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政法[2011]105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运[2011]123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型交通运输部门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范,对照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我区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条例》,让我区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让社会公众了解《条例》的基本要求,保障《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切实维护我区公路的安全、完好和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我区成立《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宣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宣贯相关工作。
组长:邢革生
副组长:毕意武
成员:汪平、杨若松、宋枝辉、金梅、丁常斌、唐虎、鲁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公室,汪平任主任,杨若松、宋枝辉、金梅、丁常斌、唐虎、鲁彬为成员。
四、工作布置
(一)宣贯内容
《条例》颁布实施的背景、《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条例》对公路安全保护所产生的积极意义。
(二)工作措施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强化公路保护责任意识
2011年5月1日至7月1日为集中学习培训阶段。各单位要把学习《条例》列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活动。每人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1)自学。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条例》,做到学前有准备,学时有记录,学后有体会。集中学习培训期间,具有执法证的人员,必须撰写一篇不少于1千字的学习心得,汇集成册备查迎检。
(2)集中培训。集中培训采取分类培训的方式进行,根据业务种类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培训与参训人员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内容。积极参加市交通运输局拟于6月下旬举办的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工作。根据需要,拟参加市局将组织本系统的部分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交通运输部统一举办的培训学习班。
(3)其他学习培训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举办多种形式的座谈会、交流会等,为单位干部职工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创造条件,促进干部职工全面理解《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
2、全面贯彻各项制度,推进公路保护有序开展
要对照《条例》规定,及时梳理现行有关公路安全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与《条例》相抵触的,要立即修改或者废止;要按照《条例》规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职权进行梳理,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执法信息公示的相关内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要结合《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超限检测站管理、涉路行为行政许可安全评价、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公路养护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