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湖北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报名.doc

格式:doc   页数:5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湖北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报名.doc

上传人:544272817 2011/7/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湖北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报名.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北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2月5日-24日
加入收藏  【大中小】  [ 2008-11-24 ]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8]4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但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2009年考试报名,省直和武汉市实行直接在报名点报名和网上报名。其他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直接在报名点报名或进行网上报名(试行)。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