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我国新闻立法的几点思考摘要:2014年底,原相关活动时透露,全国人大正在研宄新闻传播立法,新闻法治化将提上日程。2015年两会期间,又有代表提出要设立《新闻法》。我国从1980年首次提出新闻立法,至今新闻法却迟迟没有出台。如今国家随着媒介融合趋势的加强和新媒体的进一步发展,给新闻传播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新闻传播行业内“有偿新闻”“有偿不新闻”“煽情新闻”等乱象丛生,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新闻法》的出台。本文主要探讨新闻立法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及立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以更全面地认识和了解我国新闻立法及相关问题。关键词:新闻立法;必要性;紧迫性;困境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5)07-0027-02一、新闻立法时代背景我国在1980年全国五届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新闻立法”的议案,1984年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新闻立法工作开始启动,直到现在,新闻方面的专门立法仍迟迟没有出台。目前,我国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宄等现象。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研宄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依法治国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媒介融合趋势加强和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给新闻业带来新的发展活力,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突出问题。新媒体发言随时随地,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逐渐黯淡。一样传播两个尺度,这让传统媒体常感叹“带着镣铐跳舞”、感慨环境不公。目前我国现有的新闻管理条例和规范性文件一定程度上对新闻传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规范,但是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下传媒产业的发展。而《新闻法》的出台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早在封建时期,秦朝继受了先秦时期的言禁法令,在商鞅变法时期颁布了《挟书令》《焚书令》,并制造了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秦朝制定的其他不当言论罪因被后世所继承而成为中国言禁制度的源头。具有近现代意义的新闻传播法始于清末,如1906年的《大清印刷物专律》和1908年的《大清报律》。辛亥革命后,一些新闻法律法规出台,但是并没有实质性的进步。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新闻立法工作更是迫在眉睫。后又因种种原因,新闻法至今尚未出台。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再次提及新闻立法,学界和业界又开始热烈讨论新闻立法工作,新闻立法工作重新进入人们视线并被提上日程。二、新闻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全球视角看我国新闻法在世界上一般分有两大法系,即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海洋法系起源于英国,英国从半原始状态迅速进入封建状态,后又进入资本主义状态。半原始状态时候的公民权利虽没有被明文规定下来,但是作为一种意识被保留下来,虽不成文,但被公认。随着英国向外扩张海外殖民地,这一法律体系被其传到世界各国。所以该法律体系的重要特征是尊重不成文的习惯法、案例法。习惯就是法律,有人违背就要受到惩罚;案例法意思就是某一案例被审理,下次同一案件仍然按照这一案件的原则审理。实行这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