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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追债 游客海外“被绑”.doc

上传人:sdhdjhty 2015/9/2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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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国内企业追债游客海外“被绑”
9月13日下午,中国本土第一艘豪华邮轮“海娜号”在韩国济州港被当地法院扣留,船上共有2300多人,其中乘客1659名。这条消息一经公布,令国人都感到匪夷所思,因为这起扣船事件与韩国压根没一点关系,而是由国内两家企业的经济纠纷引起的:海航集团旗下大新华轮船与江苏沙钢集团旗下沙钢船务之间存在债务纠纷,沙钢集团按照国际惯例申请韩国地方法院对海航船只进行扣押。
经过多方努力,在被扣押74个小时后中国本土第一艘豪华邮轮“海娜号”18日返回中国,因扣船事件被困韩国济州岛的旅客已由海航全部接回。
算上随船抵达的这最后87名乘客,到9月18日为止“海娜号”上所有中国公民已全部安全返回国内。扣航事件发生后,在韩国法院以周末不能办公为由导致希望通过支付保证金确保放船的行动未果之后,海航集团立即着手调动航空资源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能够接回受困同胞,并于9月15日派出5架包机接回1121名旅客。16日,海航再次派出海南航空A330及首都航空A320飞机各一个架次接回437名旅客。
在补偿方面,海航邮轮宣布给予内舱房客人每人2000元人民币和海景房客人每人2300元左右人民币的经济补偿,或一年之内选择乘坐“海娜号”任何航季任何航次内舱房船票一张,以弥补因为行程变更造成的损失。
上午9时30分左右,游客陆续走下邮轮。有些游客对此次事件中海航集团的处理表示满意,也有部分游客情绪激动,表示不满。
国内旅游、法律界人士表示,这起扣押邮轮及游客的事件,完全不应该发生。即将正式实施的《旅游法》,对知情权、索取赔偿权等旅游者权利做了明确规定。“海娜号”被扣事件,拷问着有关当事方的法律、道义责任。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说:“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扣押邮轮导致游客大规模滞留事件,旅游史上前所未有,影响恶劣。”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张广瑞说,事件发生后,“海娜号”经营者采取应对措施比较及时、有效:一面安抚游客,安排生活需要,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一面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保证游客权益不受损害。但难以回避的问题是,邮轮旅游是一个完整过程,一旦在一个港口耽误时间,整个旅程就“搁浅”了。因此,经营管理者应当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事件做好预案,旅游者也要有面对意外危机的心理准备,提高权利意识。对任何形式的外出旅行,都要签订正规合同,根据旅程性质购买适当保险。
扣船事件缘自“大新华轮船”拖欠租金
这起罕见的扣押邮轮事件,缘起沙钢船务与海航集团的一场债务纠纷,而引发债务纠纷的导火索,跟被扣船“海娜号”及其运营方海航旅业并无直接关系,而是海航集团参股的大新华物流。
事实上,这并不是沙钢船务第一次扣押海航集团旗下的船只,早在2011年3月份,沙钢船务就利用相关国际法律法规,在印度扣押了海航集团子公司的一艘海峡型船舶
”BULK PEACE”轮。当年7月19日,又在南非将海航集团下属的大新华油轮公司的一艘超级油轮“GC Guangzhou号”扣押。
而屡次的扣押行动,都是源起沙钢船务与大新华物流旗下的大新华轮船一场长达三年的债务纠纷。
早在2008年,沙钢船务作为出租人,与大新华轮船签署了“Dong-A Astrea”轮的期租合约,合同租期最短为82个月,最长为86个月,并由海航集团为大新华轮船提供履约担保,该船于2010年4月20日交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