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4法学综合B卷
一、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
1、为什么说正当的法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基石?P162(470)
法律程序是法治的重要推动力之一。正当的法律程序是现代法治的基石。
第一,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现代法治原则要求“以相同的规则处理同类的人或事”,即平等地适用法律,平等是公正的核心。法律适用的“同一性”有赖于法律程序的保证。倘若没有统一的步骤和方法,没有时间与空间上的向导,就难以实现“同一性”,因而平等适用法律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法治社会的国家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而法律程序是其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种约束机制。正当的程序通过抑制、分工等功能对权力进行制衡。
第三,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总是能够使纠纷及时、有效、公正、合理地得以解决。
第四,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首先,正当的程序能促使权利被实际享受,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其次,正当程序是以权力制约和权利本位为特征的,通过权力制约来实现来实体权利。此外,正当程序对于权利又是一种有效的重要的补救手段。
第五,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正当程序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法律执行的各种程序过程使人们体会到法的公正与尊严。
2、法条竞合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P200(310)
法条竞合或称法规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容关系的刑法规范,只适用其中一个刑法规范的情况。其特征表现在: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即行为人仅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只产生了一个危害结果。
2)该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刑法规范。即行为在形式上同时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因而触犯数个罪名。
3)数个犯罪构成之间在法律上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即一个犯罪构成在法律上为另一个犯罪构成所全部包容或部分包容。
4)对该犯罪行为只适用竞合的数个法规中的一个刑法规范。即由于行为触犯的数个犯罪构成在法律上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使得该行为实质上只完全符合一个犯罪构成,因而只适用其中一个刑法规范论处。
3、国际法有哪些基本特征?P10(530)
第一,国际法是适用于国际社会的法律。
(1)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上看,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广义的国际关系,即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其他具有国际法律人格的国际实体之间以及此等实体彼此之间的关系。
(2)从国际法的主体上看,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此外,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民族解放组织(处于形成期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等国际实体也可以成为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二等者之间的法律。
(1)从国际法的形成方式上看,国际社会主要是由众多的主权行式”社会,在其成员之上不可能有一个超国家的世界政府存在。因此,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同意的最高理发机关来制定法律等成员的各国,在相互协议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
(2)从国际法的实施方式上看,基于同上理由,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处于国家之上的司法机关来适用和解释法律,也没有这样一个行政机关来执行法律。因而,国际法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凭借国家本身的力量。
综上,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法,它所建立的不是一种以统治权为基础的法律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