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9
文档名称: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研究【精品】.pdf

格式:pdf   页数:59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研究【精品】.pdf

上传人:wxbdoc7 2013/7/1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研究【精品】.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武汉理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研究
姓名:张倪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企业管理
指导教师:佘廉
20050601
摘要风险防范是银行业运行和发展的永恒主题。在银行业经常存在的各种风险中,最突出、最集中的问题就是信贷风险。这也是由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开展的历史演进和现实状况以及我国企业融资主要是间接融资的现实决定的。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是信贷业务,中间业务所占的比重很少,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直接从资本市场融资的比重很小。这就使得我国银行业的风险主要来自信贷业务,有关信贷风险预警的研究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业而言,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因而到目前为止,中国商业银行业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化解机制,所以,分析和研究信贷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对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本文从信贷风险的特征、表现形式以及产生原因入手,系统地分析了信贷风险预警防范的全过程,这个有机联系的过程涉及到银行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一个互相影响又互为因果的严密体系。本文把这个风险预警体系归纳为四个系统,即信贷风险测评系统、控制系统、监管系统和化解系统,这四个系统分别具有一系列指标,并在此基础上,从上述的四个方面入手,初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严密的和科学的预警机制。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风险预警武汉理工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珻武汉理搜妒垦宦畚瓵,,,.,,,甀:瓼,琲篊,.Ⅱ
刖吾我国商业银行在其不长的历史中,经营观念已经经历了两次重大的转变。第一次变化是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经营管理条例》的颁布,首次确立了银行的企业性质及其盈利动机,银行的经营观念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出纳式管理开始向利润最大化管理转变;第二次变化是年代前期,国有商业银行巨额信贷资产风险的突然暴露,以及众多国际知名银行由于巨额坏帐濒临破产的频繁发生,惊醒了整个金融界乃至经济界,大家一致认为风险管理尤其是信贷风险管理应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之本。两次观念转交,伴随着的是对银行性质的重新认识和定位。在第一次转变中,我们确认了银行的企业性质,有利润动机;在第二次转变中,严峻的形势与现实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银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其经营原则应是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统一。虽然其根本目标是盈利,但首要日标却是安全性。这样的认识结果是我们以目前商业银行平均%以上的不良信贷资产率为代价取得的;还痈钜桓霾愦卫此担鼍锰逯聘革的前期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恶化和风险的不断积累作为润滑油和代价的。在财政无力负担转制成本的现实背景下,这可能是我们不得不做出的选择6鞣降囊醒Ъ以缭诒臼兰甏痛丛炝朔缦展芾砝砺邸所幸的是,我们毕竟已经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在我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下,银行如何预警风险,管理风险。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选择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作为论文研究的题目。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基本状况:年《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各商业银行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落实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把加强信贷管理,改善资产质量,防范经营风险放在了突出的位置。通过改革信贷经营管理体制,完善内控机制。推行资产风险管理,建立授权授信制度,落实贷款分级审批。审贷分离,集体审批和签批人责任制,开发推广信贷台账系统,加强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测,实施信贷结构调整战略等。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国金融法制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国务院及其银行业监管部门相继制定了多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重要的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决定。这三部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我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三部大法,法律体系建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引起了业内人士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银监法是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为我国今后银行业的发展奠定了清晰的法律基础和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武汉理搜妒垦宦畚
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大量借鉴了巴塞尔核心原则,参阅了欧美和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险”监管与“合规”监管并重转变。同时,银监法也对监管权力的动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形成了对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这种以法律形式对政府机构的监督制约,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次立法创新,同时也表明银行业监管的特殊重要性。这次银行大法的修改强化了央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突出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预留了空间;确立了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在更高层次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协调,建立预警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尽管这次银行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