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源区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镇卫生院管理,转换镇卫生院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江西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建立镇卫生院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监督、民主评议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重医疗服务向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的。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决制止绩效工资分配与药品收入、医疗设备检查收入等挂钩的做法,切断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的联系。
(二)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力度。
(三)按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镇卫生院补助、职工个人绩效工资挂钩。
三、考核内容
(一)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内容
1、经费投入与使用;
2、人员结构与岗位设置;
3、基础设施建设与医疗设备使用;
4、医疗质量与管理;
5、公共卫生服务与效率;
6、基本医疗与规范用药;
7、内部管理;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9、村卫生室管理;
10、群众评价与监督;
11、区卫生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内容
1、工作数量;
2、工作质量;
3、劳动纪律;
4、医德医风。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体系。建立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及镇卫生院对职工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
(二)对镇卫生院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见《安源区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见附表1)。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等同于该镇卫生院院长考核结果。
2、考核程序。区卫生局在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基础上,对镇卫生院逐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和区政府,并接受市卫生局的抽查。市卫生局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结果上报省卫生厅备案,省卫生厅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3、考核形式。
(1)查阅资料。包括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疫情报告、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和美化、绿化、环境卫生等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不少于2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本院不少于30%的职工和若干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4、考核时间。每年12月份考核一次。
(三)对镇卫生院职工考核
1、考核内容。见《安源区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主要指标》(见附表2),具体考评方案由各卫生院根据考核指标制定。
2、镇卫生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作为收入分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