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秘密侦查与技术侦查之关系研究
【摘要】笔者通过分析论证,认为两者是交叉关系,就像是两个相交的圆,存在共同的部分,但彼此又不能完全包含和取代,存在着各自独立因素。
【关键词】秘密侦查;技术侦查;关系
秘密侦查和技术侦查是适应现代新型犯罪手段的产物,已具有一段的发展历史,其所蕴含的各项具体侦查手段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刑事的司法实践中,中外学者们也对其进行着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在研究、应用和规制此类新型的侦查措施的过程中,因为侦查措施本身种类多、性质复杂,因而人们应用不同的术语来指代不同的侦查手段,比如技术侦查、秘密侦查、前瞻性侦查、特殊侦查等等,而且到目前为止,该问题的研究者们就术语的使用尚未达成共识。笔者通过分析发现,学者对其内涵的界定以及外延的划定上仍然存在不同认识。
一、对秘密侦查与技术侦查内涵的三种认识
从内涵的界定上分析,学界对秘密侦查和技术侦查关系的判断,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等同关系,是两个重叠的圆,秘密侦查也叫技术侦查,也可称为秘密侦查,虽然称谓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可替代使用。何家弘[1]认为秘密侦查是指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主体采取伪装或隐瞒目的、身份、手段等方法,运用一定的科技手段,在侦查对象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为发现犯罪线索、收集犯罪证据、缉捕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活动。同时秘密侦查常以高科技装备来实施侦查行为,如应用识别技术、电子通讯技术、计算机模拟技术、微区分析技术甚至现代测谎,故也可称其为技术侦查措施[2]。(2)交叉关系,是两个相交的圆,存在共同的部分,但彼此又不能完全包含和取代,存在着各自独立因素。艾明[3]认为秘密侦查是针对侦查对象使用,目的为揭露和证实犯罪,侦查主体在主观上有强烈的保密需求,在客观上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侦查过程中对当事人不公开。秘密侦查并不必然等同于技术侦查,两者也是有交叉的一对概念。(3)从属关系。是大圆里面包含着小圆的关系。
作者单位:611756西南交通大学
主流观点认为秘密侦查是属,技术侦查是从。如秘密侦查主要是一种以专门技术侦查器材为辅助的侦查手段,但还包括许多不需要专门技术器材辅助就可以实施的其他侦查手段,例如守候监视、诱惑侦查、跟踪、卧底侦查等[4]。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技术侦查是属,秘密侦查是从,例如有人认为技术侦查是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为了侦查犯罪而采取的特殊的侦查措施,包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电子侦听、邮件检查秘密拍照或录像等专门技术手段[5]。
二、对秘密侦查与技术侦查外延的划分
从外延的划分上分析,理论界有部分观点认为技术侦查与秘密侦查是从属关系,即秘密侦查包含技术侦查。如有学者将秘密侦查划分为技术类侦查措施、诱惑类侦查措施和派遣秘密侦查员三类[6]。而秘密侦查根据其内容和实施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外线侦查、内线侦查和技术侦察[7]。但也有观点认为以上划分方式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而且划分出来的子项外延相容。甚至还有学者将秘密侦查划分为欺诈式秘密侦查措施(侦查机关采取隐瞒意图、伪造身份或者诱导迷惑等直接欺骗的方式进行侦查的措施)和非欺诈式秘密侦查措施(带有隐蔽性没有直接欺诈性的秘密侦查措施)[8]。此划分方式避开秘密侦查与技术侦查的复杂关系,仅从秘密侦查自身的特性出发,划分方法简单,划分标准统一。综上所述,在外延上讨论秘密侦查与技术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