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可行性研究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我市卫生局自今年初实行了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那么,此项制度是否可行有效?对此,谈点粗浅认识。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必然性
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新形式,实行会计委派制,成立会计核算中心,是政务公开下的阳光操作,是预防腐败、堵住漏洞的釜底抽薪。它可以强化医院财政管理,改过去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从而提高单位理财水平,有利于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方向,符合国家和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卫生院健康稳定发展。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运行模式及原则
我市原有乡镇卫生院22个,设立会计机构21个,2005年底,通过机构改革,在卫生局设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两账并轨同时运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即在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单位的总账和出纳会计,各单位设报账员,通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会计核算职能,月终对集中单位提供财务报告和分析资料,报账员根据返回的会计资料与辅助账进行核对,及时反馈情况,以便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单位的会计信息。
我市卫生院实行“三不变”与“三集中”的集中核算原则。“三不变”是指在集中核算后,各卫生院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收支审批权不变。一方面强调卫生院资金整体运作,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另一方面确保各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在突出整体效益的同时,实现个体效益最大化。
“三集中”原则。集中办理报销、集中进行核算、集中会计档案与人员管理。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和一系列管理办法,提高核算质量,规范资金结算、单证审核、凭证制作、报表编制、档案管理。
三、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效
优化会计机构设置,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集中核算后,保证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独立地位,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其职能,减少了会计核算层次,规范了核算工作,会计信息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强化了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财务收支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通过集中核算,会计核算过程从
“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通过对集中单位每笔具体收支事项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核报,从而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全方位和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资金挪用、浪费、白条顶库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加强了资金的合理调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集中核算,各集中单位的资金集中统一开户,从根本上改变了资金管理分散,各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加强了资金的统一管理,资金调度更为灵活,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4、精兵简政,节约了管理费用开支,实行集中核算后,各集中单位取消了会计机构,精简了会计人员,节约了部分费用。
四、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不足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种核算方式的大胆创新,目前仍在探索起步阶段,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够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
对会计核算的认识仍不够统一。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种新的核算方式,改变了人们对以往会计核算方式的习惯思维,实际上也在较大程度上触动了一部分群体和人员的切身利益。有的单位领导认为审批权没了,自己说了不算数,完全受核算中心约束;由于财务会计责任主体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