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
单位自评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二○○九年十月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
单位自评工作指南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
厅[2009]1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
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部决定组
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评估目的是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
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
育资源和创新能力,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
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
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
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评估工作分为“单位自评”、
“网上公示”、“评议工作”、“结果反馈”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单位自
评”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核心环节。为了使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收
到实效,达到预期目标,特编写《单位自评工作指南》,以指导办学单位
做好自评工作。
第一部分单位自评的目的及要点
单位自评工作由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开展。
鉴于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本次评估的基本定位为对中外合
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依法办学状况进行合格评估。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单
位自评工作,本着“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的
工作方针,对照“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
系”),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分析工作,做好自我整改工作,努力构建有利
于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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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的重点为依法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质量和社会
效益等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办学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
键因素。具体内容如下:
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检查分析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政
策法规要求的行为或倾向;是否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
以及保障制度执行的措施。
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情况。检查分析通过合作办学是否真正引进了先
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及管理经验;是否真正引进了国家
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或新兴的学科专业等。
办学质量及社会效益。检查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质量;引进的
教育资源是否对学校的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产生了良好的
影响及辐射作用;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与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教
育发展结合紧密,以及所产生的作用。
第二部分单位自评的工作要求
办学单位在自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
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客观
地检查分析办学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管
理人员、教师、学生、毕业生、合作方等各方利益主体对本机构或项目
办学情况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做好自我整改,并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在学校网页建立“中外合作办学专栏”,并提供以下信息服务:
①公布办学状况基本信息,包括: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
程内容、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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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②展示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例如,《高等教育
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外综
[2006]5 号文件、教外综[2007]14 号文件等;
③展示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文件,例如,教外厅[2009]1 号文
件等;
④设置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cn)等重要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网的链接;
⑤建立学生与管理机构的沟通渠道。
自评工作结束后,该网页的网址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
制作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
财务审计。
自评工作结束后,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随自评材料一并上
报。
做好下列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①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办学情况报告;外方合作机构或所在国的
评估认证机构对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评估报告。
②管理机构的有关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包括:
董(理)事